老人突然转身与身后行人相撞索赔18万多,行人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被判赔7万,律师解读

Connor 欧意交易所官网 2025-05-08 2 0

老人突然转身与身后行人相撞索赔18万多,行人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被判赔7万,律师解读

某日,甲与乙在李沧区某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而行,甲在前行走时接听电话,期间突然转身往回走,后面的乙没有来得及躲闪,二人相撞,甲当场倒地,后经检查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。二人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甲诉至法院。法官详细梳理案件细节,并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鉴定机构对甲伤情进行了鉴定,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,又因甲年近60,该次骨折对其身体的影响程度较大,故其请求判令乙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88845.16元。双方在事故发生后进行过协商,但都觉得自己很冤枉,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故都是带着怨气来到法院,甲认为自己是因乙碰撞而造成的骨折,乙应当赔偿;乙认为如果不是甲突然掉头二人不会撞上,所以甲应当承担大部分责任。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情绪安抚,并调取了当天小区门口的监控记录,从情理及法理两方面给双方进行分析解释,告知双方都有责任,甲虽受伤,但在前方无突发情况的状态下突然转身向回走,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过错;乙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,系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。经多次电话及当面调解,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,由乙赔偿甲70000元,双方对该结果都表示满意,案件圆满化解。

对于此事,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,刘凯表示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行人横过机动车道时,不得“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、折返”作出要求,但并未对“步行逆行”、“行人之间安全距离”作出具体规定。行人在通行时,只需遵守各项通行规则,保证自身及他人安全,但法律并不要求行人与行人之间必须相隔多少米才能行走。

在本案中,前方行人在无合理警示的情况下,突然掉头或折返为事故直接诱因,应承担主要责任。后方行人未保持行进时的警觉性,对前方行人异常动态及时反应,未尽避让义务,负次要责任。因此,若造成后方行人受伤,前方行人也应承担主要责任。

调解赔偿是根据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赔偿,重大过错承担主要责任、有避让义务承担次要责任来划分。参照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,并结合伤残等级、医疗、护理、误工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金额。若伤情更重,可能涉及更高额赔偿,但不需承担其他行政、刑事责任。

潇湘晨报记者张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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